茫茫的古道上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就在不久前的那一场生死大战,似乎就像是吹过古道上的山风一样,没有留下一丝痕迹。依旧是人烟稀少,依旧是黄土满眼。而就在这古道上此时正有一个人在默默的前行着。
粗布的衣衫、毫不协调的快靴以及那用细绳束在一起的长发。我们这位落魄的小王爷正一个人在努力的前进着。经过在胡大娘家的几天养伤,郑伦的面容比较起以前来,又消瘦了一些,就连在下颚上也微微的长出了一些青徐徐的胡茬来,不过这到显得更加的成熟和爽利。
郑伦正在低头努力前行,旁边的道上传来了一阵“得得”的马蹄声,紧接着郑伦身旁一阵黄土翻滚,郑伦感觉到对方马匹停在了自己的旁边。
“喂!你~叫你呢!”一个娇娇的声音不客气的喊道。
“噢~~!叫我吗?你是谁?”
郑伦转过头看了看坐在马上的女孩儿,倒是还满漂亮的。匀称修长的身材上穿了一件黑色的劲装,一双同样是黑色的马靴踹在马镫里,两条大腿看起来倒是十分的健美,看来应该是平时锻炼过的样子,一张原本颇为秀气可爱的小脸蛋,此时趾高气扬的看起来到让人有些讨厌,一张微翘的小嘴撇到了一边,明亮的双眼中满是俯视的眼神,分明是一副“我看不起你”的表情。所以郑伦对这个女孩儿心中不由得先存了几分的厌恶。
“呃~~我是谁,我说出来你可不要被吓倒。”马上的女孩儿挺了挺傲人的曼声道,“我就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凌~波~仙~子~林~乐~诗。”
说完马上的女孩儿高高的昂着头,似乎在等待着郑伦崇拜的惊呼。不过等了半天也没有等到任何人的惊呼声,女孩儿这才奇怪的低下头。
“喂~~喂,你这个人,有没有礼貌啊!怎么一声不坑就跑啦!喂~~你等等我啊!我还有话要说呢!”
“得得”的马蹄声中,马上的女孩儿一边追着已经越走越远的郑伦,一边不甘的嘀咕着:“乡巴佬!土包子!连本姑娘的大名都没听过。”
就这样一人一马的追逐战在古道上上演了。
说实话郑伦对于这种刁蛮骄傲的大小姐从来都是没有什么好感的,至于说卿月公主么,那是个例外,谁让人家是天之娇女,当今大郑国皇帝的女儿,皇家的小公主呢!而且,还是和郑伦从小一起长大的,很显然以前的那位小王爷是十分吃这一套的,而自己重生还阳后,偏偏就成为了这位小王爷,所以如果不想要被人认出来或是怀疑到的话,就只好接受了。不但要接受还要很是心甘情愿的去哄着她。
但是这样的女孩儿只要一个就够了,郑伦可是不想要委屈自己。对于这位骑在马上趾高气扬对着自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的所谓鼎鼎大名的凌波仙子,郑伦可是没有任何的好感。尽管她也是个不错的美女,郑伦还是要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的。
所以就在刚刚这位凌波仙子向自己炫耀的时候,郑伦就使用了三十六计的中的最为上乘的一计——“溜之乎也”。
凌波仙子林乐诗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以前自己对任何人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号,不论是什么人至少都会说一声“久仰~久仰!”,如果是那些所谓的江湖少侠们,就更不得了了。往往都不用自己报出名字,只要自己往那里这么一战,嘿嘿!那些平时道貌岸然、不可一世的少侠们,还不是一个个像见到骨头的狗一样,乖乖的巴结自己来。
咦~!这么比喻好像不太对噢?怎么能够把自己比作能够吸引饿狗的香骨头呢!哎呀~!都是这个乡巴佬的闹得,把自己都气的糊涂了。该死的,不要让我追到你,要是被我追到,我就······我就······
就怎么样呢?林乐诗发了半天的狠劲,可是也没有想出来要怎么整治在前面走的飞快,一点不把自己方在眼里的乡巴佬。
要说这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呢!古道上一人一马,这么追了没有片刻的时间,郑伦就被我们的小仙子林乐诗给撵上了,林乐诗再次将马缓缓的停了下来,不过这一次可没有停到郑伦的旁边,为了防止郑伦再次偷跑,林乐诗将马停到了郑伦的前面。
“喂~!你~你怎么一声不坑的就偷偷跑掉啦?”林乐诗坐在马上气鼓鼓的等着满脸无辜的站在马前的郑伦。
“我哪有偷偷的跑掉啊!我是在走啊!你没有看到吗?”郑伦张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副人畜无害、小白兔似的无辜表情,看着高高坐在马上的林乐诗。
“你······”林乐诗被郑伦看的脸上一阵发烧,这个该死的乡巴佬!竟然敢这么盯着我看,等会我就把你这对可恶的贼眼给戳瞎掉。不过······不过,这个乡巴佬长得还真是不像一个乡巴佬,嗯~!眼睛也······也满好看的,戳瞎掉似乎有些可惜喽!不如······不如,啊呸呸呸~~!我这是在想些什么啊!
林乐诗觉得自己的脸上烧得是越来越旺了,使劲握了握手里的马鞭道:“好!就算你是在走不是偷跑好了,那我告诉你,现在有一件天大的好事你要不要干?”
“我~~”郑伦依旧用那杀伤力极强的眼神盯着林乐诗。
“你要是敢说不~~哼哼~~!”林乐诗不等犹犹豫豫的郑伦回答完,就扬了杨手里的马鞭,瞪着两只圆圆的大眼睛,瘪着薄薄的嘴唇“恶狠狠”的威胁着,脸上一副“事儿不大,你自己看着办”的表情。
“呃~~!”郑伦心中一阵苦笑,开来这位姑奶奶是磨上自己了。自己怎么这么衰啊!在皇城里有个卿月公主常常来磨自己,现在出了皇城到了这么遥远的陕西境内,又有这么一位姑奶奶和自己耗上了。哎~!命苦啊~~!
“怎么样?你要不要干啊?”林乐诗看到郑伦一脸愁眉不展的表情,心里简直就是乐翻了天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刚刚开始,自己就想要找这个乡巴佬的麻烦,看到他那张苦苦的笑脸,自己心里就觉得乐的不得了。
其实林乐诗不过是个和郑伦一样初涉事故的菜鸟而已,对于人类心里的一些微妙的感觉,她又怎么能搞得呢!再加上她天真烂漫、刁蛮娇横的大小姐脾气,只要是她觉得有趣的她就会去做,哪里还会去细细的分辨啊!所以遇到了这位小仙子,真不知道对于我们的小王爷来说是福是祸喽!
“呃~~林姑娘,你说对我有天大的好事,问我要不要做,那你至少要让我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啊!我才好回答你我到底要不要做。”郑伦无奈的看着似乎开心不已的林乐诗回答道。
“哎呀~~!你怎么这么麻烦啊!我说是天大的好事就是天大的好事,难道我还会骗你这个乡巴佬啊!小心眼,好了好了,我告诉你。”林乐诗坐在马上一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中的马鞭。
耶?怎么我还成了小心眼!太麻烦了?这位小仙子还真是够有趣啊!郑伦虽然心里不服气的嘀咕着,不过为了尽快的解决掉这位纠缠不清的小仙子,郑伦还是老老实实的闭上了嘴巴,安安静静的听着林乐诗的解释。
“呐~~本小姐出来的时候走的匆忙,所以身边一个仆人家丁都没有带,刚刚本小姐看你还算是不错,所以我决定要雇用你作为我的仆人。怎么样?这还不是天大的好事么?”林乐诗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看着已经完全进入石化的郑伦解释道。
你娘的,让本少爷做你的仆人!还天大的好事?这个小娘皮是不是傻的啊!干脆你来做笨少爷的女仆好了,这也是天大的好事!郑伦已经被林乐诗的解释完全说的呆掉了,心里不住的暗暗嘀咕。当然这些话郑伦也就只能在心里来爽一下了,他可不是什么也不知道的笨蛋,看看高高坐在马上的林乐诗的样子,分明是一个连过武术的练家子,自己这番话如果真的说出来,不用问一顿马鞭是一定的了。
“喂~~!你干什么那副鬼样子啊!怎么,你还不乐意啊?告诉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跟在我身边伺候我,我还不要呢!你还一副不乐意的样子。”林乐诗看到郑伦迟迟没有回答呆呆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有气,两片红润的薄唇紧紧的抿在一起,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其实林乐诗倒是没有撒谎,那些贪慕林乐诗美貌和身份的所谓少侠们,倒是确实有不少十分愿意跟在林乐诗的身边。可是问题是我们的小王爷对她不但没有一点的好感,似乎应该说还是十分的厌恶,所以又怎么会和那些少侠们一样的。
哎~~让小王爷做仆人,真不知道这位小仙子能不能成功哦!
“你到底想好了没有啊!”林乐诗不耐烦的问道,“只要你答应作我的仆役,每个月我可以给你十两银子的酬劳,如何?告诉你吧!我家里的那些仆人都是我爹的,每个月最多的也就是七两银子的酬劳了,要不是看在你是我第一个雇用的仆役的分上,我才不会给你这么多呢!”
十两银子一个月确实是不少了,这个小娘皮倒是没有亏自己。郑伦知道按照现在普通的行情,一个普通的仆役一个月确实也就是七、八两银子的月钱,要说这个小娘皮倒是对自己满大方的。可是少爷我可是堂堂的小王爷呀!会缺你这十两银子的月钱?
不过,郑伦低头又看了看自己现在的样子。说实话身上已经是一穷二白了,还真是没有银子用了。就凭现在的自己想要去府,还真是有些难办了,不如······
想到这郑伦回答道:“林姑娘,你说让我做你的仆役,可是你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敢雇用我啊!你不怕我是歹人吗?”说着郑伦故意盯住林乐诗的脸上看。
“你~~?”林乐诗脸上满是不屑的表情,“就你这样的?就算你是什么歹人或是江洋大盗,本小姐也有办法治你!好了,这么说你是愿意了?那好吧!告诉本小姐你叫什么名字吧!”
郑伦那颗小小儿脆弱的心灵顿时受到了伤害,这个小娘皮!竟然敢看不起本少爷,好,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我叫······我叫郑广之。”郑伦没有直接告诉她自己的本名。
“嗯~~!那好,郑广之,前面带路咱们走吧!”
“等······等一下。”前面带路?带什么路啊?自己是要去府的,这位大小姐还不知道要去哪里,自己怎么能给她带路啊!
“又怎么啦?”林乐诗骑在马上皱了皱两道细细的蛾眉。
“这个······姑娘。”
“叫小姐!”林乐诗“及时”的纠正了郑伦的称呼,看来是要郑伦这个仆役当定了。
“呃~~是,小姐,您到底是要去哪里啊?”
“我······”林乐诗想到自己此次的目的不禁心里一愣,是啊!自己怎么差点给忘了啊!自己此次的目的可以说是十分的危险和重要,怎么和这么一个乡巴佬耗费了这么多的时间。这家伙还真是该死。
“小姐?小姐?”郑伦见林乐诗突然呆住在了马上,不禁奇怪的轻呼。这个小娘皮不会是个疯子吧!嗯,我看十分之像。
就在郑伦对于林乐诗的精神做出了判断的时候,林乐诗也听到了郑伦的叫声。
“好了,不要叫了,去······去府。”那个人应该也会去府,毕竟府是陕西省的首府,那家伙这次来一定是会去那里的,自己就去那里等一等他吧!
“噢!”郑伦心里暗呼好运,真是没有想到这位大小姐竟然和自己是一路的,这么看来给她作几天的仆役也没什么了,反正自己以前不过就是小乞丐而已,还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再说跟在这位大小姐的身边,这一路上会少去不少的麻烦,而且吃的、住的问题也就都不用自己发愁了。
于是,我们这位毫不在意小王爷的尊严的小王爷就心安理得的成为了这位小仙子的仆役。古道上,原本一人一马追逐的场面,就变成了一人在头前带路一马在后而行了。只是这一人一马的一起行路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古怪罢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