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树胡同,吴府。
一顶官轿自胡同口而入,在门前缓缓落下,从轿中走下一名身穿一品官服的官员。
这名官员显得精神抖擞,不怒自威,正是礼部尚书吴山。就在月前,吴山被加封为太子太保,官衔升至从一品。
当然,这只是一个虚衔,因为他仍旧是礼部尚书,官职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离入阁只有一步之遥,但这看似简单的一小步,有时却难于登天。
吴山的脸紧绷着,没有一丝的笑容,大步走回了府中。哪怕是回到家中,他仍旧恪守着礼仪,这些东西仿佛已经融于他的骨髓中一般。
“老爷,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雍容华贵的吴夫人从里面匆匆迎了出来,颇为意外地问道。
“刚从宫里出来,衙门没什么要紧的事,便索性回来早一些!”吴山淡淡地说着,步伐没有停下,迈步向着居室而去。
“皇上又召见你?说啥了?”吴夫人的眼睛微亮,颇有兴致地询问道。
“这种事不是你该打听的!”吴山端起家主的威严,带着说教的语气道。
“不是我说你!你真该跟咱家女婿学学,女婿有啥事都会跟虎妞讲,说是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吴夫人跟着进屋,便是埋怨道。
这自然是她所往向的家庭模式,但她却是清楚,这种模式只能是羡慕,自家夫君是一个极讲究规矩的人。外面的事她不能插手,而家里的事他亦不会插手,典型的“男人主外,女人主内”。
在换下官服后,吴山仿佛脱去了礼部尚书的枷锁,感到轻松了一些,对自身的要求亦可以放宽一点,但亦仅是放宽一点点而已。
他的生活习惯跟他的作风一般,喜欢一成不变。在换下官服后,他跟往常一般,直接到后花园待上一会,享受一下清茶和宁静。
由于季节的缘故,后花园已经是一片凋零,不仅是池中的荷花失去了踪迹,就连池边的几棵柳树亦变得光秃秃的。
刑部尚书郑晓是他的旧识,今天给他送来了这份卷宗。
初时他还感到奇怪,但当翻开这份卷宗,才知道那位未来女婿竟然干了这么多的大事。在雷州城上任不足半个月,便平反几起冤案,并将恶霸贾豹和假知县刘三除掉。
据郑晓透露,广东布政使已经上奏本为林晧然表功,更是提议将雷州府进行升格。
先前他还担心林晧然过于年轻,没有能力掌握雷州府的局面。但却是没有想到,仅是短短的时日,便赢得了不菲的政治资本,更是肃清了两大阻力。
他自然看得出,这功劳其实还是其次。在打掉这两大祸害之后,那小子自然顺理成章地全盘掌握雷州城。
在地方势力上,贾豹被打掉后,恐怕没有谁再能阻止林晧然。而在雷州府的官场,本来就没有同知争权,如今海康知县又被除掉,一切都必将以林晧然为尊。
不管是有意还是巧合,林晧然这一次都充分体现了他的个人能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便全盘掌握了雷州城的局面。
只是他亦是明白,未来女婿的真正挑战不在于雷州府的政务,而是取决于市舶司的成与败。
成则,将会是开海派的英雄;败则,将会是开海派的罪人。
虽然他就开海一事询问过族中的商界掌舵人,那位族人亦明确地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认为雷州府那种偏僻之地,根本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只是他隐隐觉得,这个极善于趋利避害的未来女婿,必定已经有了他的谋算,不然不可能接下这个活,没准真能够再创造奇迹。
这个推论倒不是无凭无据,若是在大半年之前,有人说一本刊物半个月能卖十万册,他绝对认为对方是一个疯子。
但如今,一切都摆在眼前,林晧然昔日所创下的销售网络已经延伸至江南,销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十万册。
这个未来女婿在完全掌控雷州城后,必然是要筹划开海一事了,却不知道他将如何开展,他突然间有些好奇与期待。
“爹爹,晚膳已经准备好了!”
一袭淡红色长裙的吴秋雨款款而来,精致的脸蛋搭配着那双如同秋水般的眼睛,令人挑不出任何的毛病,向着吴山行了一个标准的礼仪。
在订婚之后,将近十五岁的吴秋雨显得越发亭亭玉立,性子亦是收敛了不少,极少见到她在府中奔跑的身影,成为一名最合乎礼仪的千金大小姐。
吴山轻轻点了点头,眼神颇为满意,便将手上的刑部卷宗递送过去道:“这份卷宗,你亦可以看看,但记得明日还给我!”
“女儿知道了!”
吴秋雨心里极是不解,不明白父亲为何让他看刑部的卷宗,但她的性子从来不会拒绝,便是规规矩矩地接受,却没有当场翻看。
回到饭厅,她规规矩矩地坐在旁边用膳,跟着父亲一般,细嚼慢咽,不言不语。
只是她母亲却不管父亲喜不喜欢,若是想到什么事情,总会在饭桌上谈起。像今天,她便提及了他,说这时候应该到雷州城,让父亲派个厉害的族人去指导他。
她们吴家是江西的大家族,有人从商亦有人为官,有着很深的底蕴。
以往父亲都会不置可否,但这次却是说道:“就族里那几个自以为是的闲人,去了还不知是谁指导谁,他已经掌握住雷州城的局面了!”
父亲其实是一个很高傲的人,不会对谁拍马屁,亦很少对人进行夸奖。尽管父亲没有明说,但父亲对他无疑是极满意的。
在用过饭后,她便回到凉亭刺绣,心里亦开始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
她不是那种外放的性格,对自己的欲望都是压抑着,按着父亲所教的礼仪行事。像今天父亲在餐桌上说他已经掌握了雷州城的局面,她就很想询问他的近况,但她却选择压抑了那份浓浓的好奇。
不管对他是如何的思念和好奇,她从来都没有主动给他写过信。只给虎妞写了三封信,给他写一封回信,而她则收过虎妞的三封信以及他的一封信。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觉得跟他离得实在太远了,甚至生出了一种恐惧感。
她当真是佩服当初虎妞的行为,竟然敢从广东前来北京找哥哥。有时候,她亦很想效仿虎妞,从京城雷州府去找他。
只是她终究不是虎妞,做不来这种大胆之事,亦只敢偷偷想一下,仅此而已。
她规规矩矩的一个人,这便是她的性子,她仿佛生来就是如此,就像第二天她便规规矩矩地将那份刑部的卷宗原封不动地还回父亲般。
对于未知事物,她恐惧又彷徨,生活亦磨掉了棱角,甘于做一只被关在笼子中的小鸟。